太原阳曲县教育局2022年小升初招生入学
2022/10/15 来源:不详阳曲县教育局年小升初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7号)《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教基〔〕6号)等法律政策精神和省市部署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阳曲县年小升初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市教育局“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原则,积极推进我县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层层落实控辍保学责任,确保控辍工作清零;继续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确保接受义务教育。经我县审批的民办义务教育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按县教育局规定执行。民办义务教育初中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全县义务教育初中学校(含民办)严禁以考试、测试、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义务教育初中学校全部实行均衡编班。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此项工作,成立阳曲县年小升初招生入学工作领导组。
组长:荣素青
副组长:薛宇卿刘俊林康理锋
成员:冯利勇路志敏魏晋军郭元珍张全贵刘志刚胡俊青及各中学校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科。
县直中学、乡镇中学、民办中学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1.县城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办法:依据生源情况、交通便利、历史衔接、寄宿条件等确定县城初中学校入学办法。县城居民(有县城户籍)或在县城有住房(有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县城在建且未入住的住房不在范围)的小学毕业生学籍入阳曲二中;无县城户籍和住房的小学毕业生学籍入阳曲三中。之后,再由县中学教育集团分配校区。
2.对口直升:黄寨、高村、泥屯、凌井店、东黄水、西凌井、杨兴乡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对口直升阳曲三中,大盂联校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首邑学校,侯村联校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侯村中学。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本县户籍异地毕业回县就读公办初中的学生、因户籍或房产等变动跨县(市、区)就读公办初中的学生、本县小学毕业生不在对口公办初中就读的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等,请务必于8月1日至8月10日,带户口簿(户主和学生)、务工人员在本县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年5月31日前办理)、小学毕业证、监护人用工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年5月31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年5月31日前办理)原件及复印件,到县教育局教育科申请报名登记,由县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分配入学,但学生不得择校。
4.凡去外县公办初中、民办初中就读的学生,必须到县教育局教育科登记备案,否则不予办理学籍转移手续。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严禁各中学为出县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
5.各中学不得私自接收参加民办学校招生退回的学生,这部分学生不再参加公办学校对口直升和摇号分配,由县教育局直接分配到有空缺学位的学校,不得择校。
6.县直初中学校招生人数不达或超过招生计划的,均实行电脑随机派位。
(二)公办初中学校招生的其它情况
1.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进入相对应初中学校随班就读。不能随班就读的学校要做好送教入户工作,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县教育局安排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2.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三)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
具有本市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具有本市户籍和外地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
2.招生范围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主要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户籍学生(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已在本市小学就读且有本市小学学籍的外地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3.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7月13日8:00--7月17日18:00。
(2)报名办法:年全市民办初中和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同步进行。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在全市统一时间内,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或
电脑端进行网上报名。每名小学毕业生可选报一所民办初中学校。
(一)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