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男童掉入自家水井死亡家属施工队挖坏

2023/3/3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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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乐一家住在吕梁市中阳县,5月5日,乐乐的妈妈在楼上做饭,乐乐的爸爸和叔叔都去上班了,乐乐的爷爷在家照顾瘫痪的奶奶,8岁的乐乐独自在家门口玩。

然而意外却发生了。乐乐的叔叔说,乐乐就站在家门口的水井盖上玩,乐乐爷爷叫乐乐吃饭,却发现孩子不见了踪影,只看到井盖旁边的木板松动了。这时爷爷才意识到孩子掉入了井里!

乐乐家门口的井有20米深,是乐乐爷爷在年打的,虽然很多年不用了,但井里还有1米多的积水。听到声音邻居都跑了过来,赶紧拨打了和。赶来的救援人员下井后发现了满头是血、昏迷不醒的乐乐。最终,乐乐因抢救无效死亡。

乐乐家认为,出事的水井是自家的,但井盖有了裂痕才导致孩子掉落,以前没裂缝时一个大人站上去都没问题。井盖之所以裂缝,主要和村里维修暖气管道有关,就在他们家门口这段管道修好回填时,施工队把井盖给挖破了。

据村支书说,该供暖工程是被一名叫许建安的人承包的,而开挖机的工人又是从许建安公司承接的乐乐家所在的这一段工程,村委会只是配合协调工作。

现在出了事,工程承包人许建安和破坏了井盖的挖机工人,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法律观点

应当具体分析各个主体的身份及对应的责任,进而根据相应法律规定确定谁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一、水井是乐乐自己家的,作为管理人没有在水井的周围设立警示标志,也无防护措施,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挖机工人从许建安手中承揽工程,施工中导致井盖被破坏,对乐乐死亡具有相应法律责任,如果许建安对工人的指示有过错,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乐乐的监护人明知自家水井裂缝尚未修好,却任由乐乐一人在门外玩耍,没有尽到相应的监护责任,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此案存在多个侵权责任主体,应当由各个责任主体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来源:山西电视台

本文来源:黄河吕梁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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