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县林业局依法打击非法野外用火行为

2022/11/12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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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2月11日上午,离隰高逮公路L3标段下属桥梁一队工人周云刚、雷楚峰、龚仕涛、周云峰四人因天气寒冷,在宋家沟大桥3#墩处利用工地上废弃的木料烤火取暖,被护林巡山人员及时发现并制止,所幸没有造成损失。县森林派出所迅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离隰高逮公路L3标段下属桥梁一队负责人认识到了管理漏洞,对周云刚等四名工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予以辞退,同时立即组织全体人员开展“禁止野外用火”宣传培训,并进行了深刻检讨。

  广大市民朋友们:现在已进入冬季护林防火期,防火任务十分繁重,为了保护好全县森林资源,确保全县零火灾,号召大家做到以下十个不准:

一.不准放火烧山赶兽。

二.不准在林区烧火取暖,烘烤食物和烧饭。

三.不准在林区吸烟和乱丢烟头。

四.不准在林区烧香、烧纸、放鞭炮。

五.不准在林区熏鼠洞、蛇洞。

六.不准在山边烧地坎、田埂。

七.不准在山内玩火。

八.不准放野火垦荒、烧牧场、柴场。

九.不准在夜间用火把照明赶山路。

十.不准在水源林内和林场周围烧木炭、烧灰积肥。(记者:曹海兵)

来源:中阳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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