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中阳县就业见习人员报名公告

2022/6/6 来源:不详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增强实际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现将审核合格的个就业见习岗位予以公布,并就就业见习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人员范围、条件及要求

  1.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中阳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2.具有中阳户籍的16-24周岁城乡失业青年(含未就业的被征地青年农民、城镇登记失业青年等),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年9月30日。

  已参加过就业见习的,不得再次报名。报名人员同时应符合见习单位岗位条件和相关专业的要求(见附件1)。同等条件下,优先对接使用符合“建档立卡”“低保”“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未就业青年。

  二、见习期限及待遇保障

  1.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为3-12个月。

  2.见习期间的生活补贴

  就业见习生活补贴标准为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元/月)。疫情期间见习单位负担40%(元),财政负担60%(元),财政负担部分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3.人生意外伤害险的交纳

  见习单位必须为见习人员购买保险金额不低于30万元的人生意外伤害保险。

  三、见习报名

  报名时间从8月10日开始至8月14日截止。具有见习意向的人员持相关资料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县委大院1号楼3层)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户主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到一张);

  

  3.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复印件1份;

  

  4.报到证或人事代理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高校毕业生提供);

  

  5.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就业创业证显示为求职状态)。高校毕业生请下载《就业创业证》申领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并打印(见附件3);城乡失业青年报到时需持有年8月9日前办理的就业创业证;

  

  6.《山西省未就业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一份(见附件2)。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按要求填写并打印;

  

  7.符合“低保”“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还应出具相关证明。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依据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等,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签订协议及上岗

  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岗位要求和见习人员报名情况,进行合理的人员和岗位分配,并组织开展招聘对接会,安排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进行接洽,签订协议后上岗。

联系-

联系人:武鹤婷

附件

1.年中阳县就业见习岗位汇总表

2.山西省未就业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

3.就业创业证申领登记表

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7月30日

编辑|马琰楠马林

审核|刘军

总监制|武志雄

⊙本文版权归中阳电视台所有,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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