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县2021年公开选聘校园长公告

2023/4/21 来源:不详

「本文来源:黄河吕梁频道」

中阳县年公开选聘校(园)长公告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促进校长队伍专业化发展,根据中组部、教育部《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省市县“县管校聘”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聘部分县直中小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以及中小学校副校长和幼儿园副园长,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名额

(一)校(园)长8名。其中:九年制学校校长3名,完全初中校长1名,完全小学校长1名,幼儿园园长3名。

(二)副校(园)长12名。中学副校长6名,小学副校长3名,幼儿园副园长3名。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二)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五)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三、选聘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教育教学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业界声誉好。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淡泊名利,甘为人梯,富有教育情怀,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尊师重教,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二)基本资格

1.校(园)长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合格以上;

(3)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幼儿园园长必须有幼儿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须有初中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4)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或校长任职资格且具有中小学二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具有相应学段校长任职经历;具有相应学段学校副职岗位两年以上任职经历;具有相应学段学校(幼儿园)中层岗位三年以上任职经历且具有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现任教科局机关、局直单位股级以上岗位两年以上任职经历且具有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

2.副校(园)长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合格以上;

(3)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幼儿园副园长必须有幼儿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4)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或校长任职资格且具有中小学二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具有相应学段学校中层岗位任职经历且具有三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现任教科局机关、局直单位副股级及以上岗位两年以上任职经历且具有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具有五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其中有5名年龄在35周岁(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

以上任职、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至年7月26日。学校中层岗位指县直各中小学(幼儿园)中层领导和各乡镇中心校所属的小学校长、单办幼儿园园长。县直各中小学(幼儿园)中层领导具体指教导(务)处主任、中小学部主任、教研室主任、政教处主任、团委书记、少队辅导员、办公室主任、总务处主任、党办主任、工会主席、园务主任、保教主任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附属幼儿园园长。以上职务均以文件或会议记录为认定依据。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与选聘

1.受到党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选拔任用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员的;

5.伪造学历、学位或奖励等证书和篡改档案年龄、档案信息的;

6.存在市教育局年所列10条师德师风负面清单情形的;

7.其他影响聘用情形的。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演讲答辩、推荐、考核、拟定人选、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公示、聘任并签定任职责任书、电视公开承诺等十二个环节进行。

(一)报名。参聘人员按方案要求持《中阳县公开选聘部分学校校长报名表》及所需证件、材料,本人到教科局人事股报名,参聘人员只可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年7月27日至7月30日

(二)资格审查。由选聘工作领导组成立资格审查组,资格审查组根据《实施方案》中选聘条件相关要求,对所有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最高学历证书、任职文件、任教经历、年度考核、以及获奖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结果书面报告选聘工作领导组。

资格审查时间:年7月31日到8月2日。

(三)笔试。笔试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主要测试竞聘者履行竞争岗位职责所必备组织管理和综合协调能力、教育改革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教学理论、教师职业道德知识等。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分,时间分钟,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占总成绩的20%。笔试结束后,成绩通知本人,并在适当范围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演讲答辩。根据应聘者的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数1:3的比例进入演讲答辩环节,笔试通过人员不达比例时,全部进入演讲答辩环节。

演讲答辩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演讲答辩采用竞聘演讲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竞聘者的办学思想、办学理念是否符合教育法规、政策,办学目标、推进教育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是否符合实际,以及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化解危机能力、仪表气质等。满分分,占总成绩的50%。竞聘演讲不超8分钟,现场答辩时间不超8分钟,竞聘者可提前准备材料。演讲答辩全程录音录像,得分由评委现场宣布,并在适当范围公布。

演讲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五)推荐。选聘工作领导组邀请四大班子领导、公开招聘领导组成员、部分老干部代表、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对进入演讲答辩环节的的应聘的人员进行现场推荐,推荐总分分,占总成绩的10%。

(六)考核。由选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安排考核,深入进入演讲答辩环节的应聘人员所在单位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综合表现进行民意测评和家长、学生问卷测评。考核成绩总分分,占总成绩的20%。

(七)拟定人选。应聘者的总成绩=笔试成绩*20%+演讲答辩成绩*50%+推荐成绩*10%+考核成绩*20%。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拟定人选。

(八)组织考察。由选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安排考察,着重了解应聘人的政治品格、作风品行、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深入了解其教学教研水平、学校管理能力、师德师风,结合其近三年来个人考核获奖荣誉、工作实绩等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地作出评价。

(九)研究决定。由选聘工作领导组对拟定人选结合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结果、总成绩,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其余人员作为校长储备人才,纳入校长储备库。

(十)公示。对拟聘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一)聘任并签定任职责任书。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县教科局进行聘任,聘任期为三年,并签定任职责任书。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

(十二)公开承诺。新聘任的校(园)长在电视台公开承诺自己的办学目标、办学思路、办学方法,接受县委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工作纪律

(一)选聘工作领导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选聘的规定程序和相关纪律要求,认真组织各项工作,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徇私舞弊;不准参加任何可能影响选聘公平、公正的活动;不得向外扩散、泄露未决事项。违者,将按相关党纪、政纪予以追究。凡与选聘对象按规定具有回避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二)应聘对象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采取任何可能影响公正的行为。违者,取消其参聘资格,五年内不得参与校长选聘;情节严重的,按党纪、政纪予以严肃追究。

(三)在岗位选择上,拟聘人选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对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人员,一律取消其聘任资格。

六、其他

本方案由选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并研究决定未尽事宜。

中阳县人民政府

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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