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县人民检察院对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召开公
2022/11/1 来源:不详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文件要求,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有力更优质更有效的司法服务保障。1月19日上午,中阳县人民检察院就两起民营企业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拟不起诉召开公开听证会,会议由副检察长刘玉平主持,人民监督员、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侦查人员、涉案企业代表等应邀参加,监督并发表了听证意见。
会上,承办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人员介绍了案件的具体案情、案件事实及证据,并对拟不起诉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作了详细阐述。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针对案件的案件事实及法律适用问题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提问,承办检察官逐一进行了解答。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相关证据、社会效果和犯罪嫌疑人态度后,三位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严格按照《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规则》对该案进行了评议,认为检察机关对案件事实认定清楚,审查程序合法,运用法律适当,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对袁某某、弓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为案件最终处理结果提供参考。
听证会犯罪嫌疑人袁某某、弓某某作最后陈述,表示真诚悔罪,认罪认罚。涉案企业在前期积极办理审批占地手续、缴纳植被恢复费的前提下,作出了植被恢复承诺,承诺今年开春之际对非法占用林地及时进行修复,年底复垦复绿面积达%,确保补种的林木存活,确保生态修复效果。同时安排公益诉讼部门同步介入,督促监督该公司植被恢复。这也是对企业合规性审查管理工作的一次探索。
最后,马宇峰检察长从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环境理念,司法办案如何平衡发展与安全、发展与保护、发展与民生的关系,检察办案如何体现政治担当、检察担当、检察智慧以及检察工作如何持续贯彻新发展理念四个方面就该案拟作不起诉进行了总结说明。
会后,在充分考虑并采纳人民监督员审查意见后,对案件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并对被不起诉人袁某某、弓某某进行了公开宣告。
中阳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