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施行忻州这10地在范围内

2023/8/7 来源:不详

来源:山西晚报、山西新闻网、忻州在线

原标题:山西:一个《决定》和三项《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

5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重要法规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吕梁山区生态保护和修复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年7月1日起,吕梁山区将有序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本次发布会上还公布了三项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包括《山西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条例》《山西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山西省经济林发展条例》。

吕梁山区是黄河中游重要的生态涵养区,是山西省重要的生态屏障区,生态区位十分重要。本决定所称吕梁山区范围包括:太原市的娄烦县,忻州市的忻府区、原平市、保德县、河曲县、静乐县、岢岚县、宁武县、偏关县、神池县、五寨县,吕梁市的离石区、方山县、交城县、交口县、临县、柳林县、石楼县、兴县、岚县、中阳县,临汾市的大宁县、汾西县、吉县、蒲县、隰县、乡宁县、永和县。

吕梁山区内的天然林、永久性生态公益林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商业性采伐;

采脂、割漆、剥树皮、掘根;

毁林开垦;

违反国家规定采土、采石、采砂;

新建公共墓地、露天采矿;

从事易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物多样性和污染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设施建设;

损坏、擅自移动保护设施和界桩、标牌;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吕梁山区应当有序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区域包括:

二十五度以上陡坡耕地;

二十五度以上陡坡梯田;

严重沙化耕地;

重要水源地内十五度以上二十五度以下坡耕地;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退耕还林还草的区域。

鼓励绿化工程施工企业、造林大户、技术人员依法成立扶贫造林专业合作社。

扶贫造林专业合作社应当有二十名以上社员参加,并具备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达到百分之六十以上;

其中贫困社员的劳务收入占到合作社劳务支出的百分之六十以上;

可以采取造林、管护、经营一体化模式,承担造林工程、经济林管理、生态林管护等涉林项目;

可以通过流转经营林地、退耕还林地、特色经济林地、集体林地,组建多种类型的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经济林。

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吕梁山区光伏发电的支持力度,优先安排并网发电。吕梁山区内光照条件好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应当采取贫困村闲置土地建设村级电站,农户住宅屋顶建设户用电站,荒山荒坡建设集中式电站,养殖园区和设施蔬菜大棚等建设农光互补电站等多种形式,推进光伏扶贫工程。省级切块扶贫资金、其他涉农资金,可整合用于光伏扶贫项目建设资金投入。鼓励扶贫开发投资公司等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光伏扶贫。

违反本决定规定,进行采石、采砂、采矿或者其他活动,毁坏森林和草原或者造成水、土壤污染等,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吕梁山区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山西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工作进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我省鼓励企业事业单位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及其团队,并在重点优势领域建设省实验室。

2、《山西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指出,今后,通过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数据统一开放平台获取的文书类、证照类、合同类政务数据,与纸质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山西省经济林发展条例》是全国首部经济林发展地方性法规。《条例》指出,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果品出口平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出口贸易营销体系、果品安全生产体系、质量检测监管体系、专业综合服务体系,扩大果品出口,推进果业转型升级,提升山西果品产业综合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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