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3/7/28 来源:不详

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年2月24日在吕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

□吕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鸿

年工作情况

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发展思路和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决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全市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服务中心工作,护航吕梁高质量转型发展

依法履职战疫。年初,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全市检察机关闻令而动,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组织领导机构,实施每周一调度,召开专题会议15次,推动市委重大部署要求落实落地,确保检察办案不停摆、司法保障不停歇。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疫情防控,发布应急检察业务指导,出台涉疫办案规范,依法严惩涉疫物资诈骗、妨害公务等犯罪,提前介入14件,批捕5人、起诉16人。开展禁止非法交易滥食野生动物、严格动物产品检验检疫两个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立案件。利用检察“三远一网”系统,助力司法机关远程办案、保障律师会见余次。决

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提前介入、统一把关等机制,依法改变侦查机关黑恶定性27件,监督立案15人,追捕追诉人,不捕不诉人。坚持打伞破网,发现并移送黑恶线索件、“保护伞”线索件,“签字背书”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坚持打财断血,依法处置各类涉案资产30亿余元,黑财清底工作做法被《法治日报》刊发。坚持标本兼治,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件,回复整改率95.3%,3件入选全省优秀检察建议。高标准审查起诉了李增虎团伙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对88名涉黑人员精准打击、从严惩处,对52名其他人员分案处理。该案是中央督办、全省最大的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涉黑案件,市检察院统筹全市精干力量,封闭办案10个月,审查案卷册,提出补侦意见余条,形成办案材料余万字,专案组获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在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综合考评中,市检察院排名第一。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刻认识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关键在于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市检察院成立“护航民企”工作专班,制定服务保障复工复产10条意见,开展“十个一”专项行动,印发《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法律风险防范和政策指引》余册,全力为企业提供检察服务。与市工商联密切配合,设立检察联络室,聘请“护航民企”特邀监督员77名,中阳、交城、岚县检察院办理的3起服务民企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强化司法担当,市检察院提前介入李增虎团伙涉黑案,连续发出3件检察建议,全程提供有力法律支持和检察服务,推动涉案企业复工复产。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建立办案影响评估机制,对可捕可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企业经营管理骨干,依法不捕10人、不诉16人。开展涉民企民事执行专项监督,办结20件,涉案金额万元。开展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和申诉“积案”专项清理,办结61件,让民营企业“轻装前行”。

二、回应民生关切,全心全意解民忧办实事

深入开展“三零”创建。紧盯“零案件”,始终保持对各类刑事犯罪的严打态势,依法审查逮捕人,同比下降20%,审查起诉人,同比下降18.9%,社会治安形势持总体续向好,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加大对新型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起诉电信诈骗、网络赌博、泄露个人信息等犯罪97人,同比上升83%。离石区检察院办理的“抢单王”手机刷单诈骗案,为受骗群众追回经济损失万元。紧盯“零事故”,从严惩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人,市检察院酒驾类案件办理分析报告受到最高检主要领导批示。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督促整治餐饮店家。紧盯“零上访”,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件群众来信来电、网络信访件件有回复。积极探索听民意、解民忧的新方式,组织公开听证48次,促进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信。柳林县检察院支持医疗事故受害人高某飞提起民事诉讼,每年的固定补偿标准从元提高到7.9万元,长达34年的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保障金融安全,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骗取贷款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人,与相关部门联合出台工作细则,追赃挽损3.4亿元。助力脱贫攻坚,出台7项精准帮扶制度,上门发放司法救助款.3万元,扶贫领域涉案资金快速返还工作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保卫蓝天碧水净土,起诉污染环境、走私洋垃圾、非法采矿等犯罪92人,督促行政机关治理水源地亩、清理河道33.6公里、处理固废垃圾11.3万吨、整治污染企业50家。市检察院办理的岚河饮用水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为国家挽回生态损害赔偿金万元。

重视弱势群体权益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72人。落实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建成9个“一站式”未检办案区,对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捕6人、不诉20人。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入校普法场次;在乡镇寄宿制学校开展“检护幼苗、法助脱贫”主题普法活动,为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带来法治阳光。聚焦老年人、农民工、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认真办理涉及劳资纠纷、补贴救助等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支持起诉件。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监督,探索建立农民工争议案件快速处理工作机制,批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4人、起诉9人。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建立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和省人大出台的相关条例。

三、强化法律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捕人、不诉人。推进派驻公安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改革,监督立案48件、撤案18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件。追捕45人,追诉92人。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抗诉38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73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变更强制措施65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人,适用率从34%提高至76.1%,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5.4%,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件,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提请不当75人,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件,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活动违法件。

加强民事诉讼监督。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件,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50件,法院采纳43件。加强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法院采纳检察建议件。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公开送达关于审判程序、审理期限、文书送达等三个方面的类案检察建议,法检两院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法律文书”。开展打击虚假诉讼、职业放贷专项行动,中阳县检察院深入反查黑恶团伙背后的民事案件,发现“套路贷”线索27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9件。

加强行政诉讼监督。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5件,全部办结。加强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法院采纳检察建议81件。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成功化解58件。汾阳市检察院多方协调,一举化解14人与某行政机关28件系列纠纷案。市检察院办理的焦某苗工伤保险行政纠纷案,通过公开听证、监督纠正,当事人获赔8.7万元并主动撤诉,该案入选最高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优秀案件。

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助手,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审议公益诉讼开展情况专项报告,给予有力监督支持。全市检察机关积极稳妥拓展办案领域,共立案件,同比上升32%,诉前磋商6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件,已整改率98.7%。探索运用诉前调解、公开听证等方式进行结案,让行政机关、涉案企业和社会公众参与公益诉讼办案,努力凝聚公益保护合力。

加强职务犯罪检察。共受理各级监委移送案件44件56人,提前介入32件次,决定逮捕47人、取保候审7人,起诉49人。调查核实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犯罪线索28件,移送相关单位处理10人,立案侦查1人。

四、狠抓自身建设,着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突出政治建设。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读书班,开展两级检察院政治轮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报备重大事项13次,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到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出台7项制度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认真接受省检察院党组政治巡视,采取条措施抓好整改落实,高标准通过验收。

提升队伍素能。完善检委会和员额检察官学习制度,举办“检察官讲吧”“道德讲堂”21期,组织开展各类业务培训人次,努力建设“学习型”检察院。以党建带队建,出台主题党日、谈心谈话、考核评议等29项工作制度,成立4个涉黑恶专案组临时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努力实现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相融互促。调整优化干部结构,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队伍活力有效激发。

全面从严治检。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开展“法律文书质量提升年”活动,评查重点文书份,提醒谈话28人。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设检察官会见室,出台相关制度,规范会见行为。加强对基层检察院的政治巡察、执法督察和业务指导,“案-件比”降低至1.26,减少个办案环节,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严守廉洁底线。

年工作安排

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聚焦“六新”突破、打造“九大基地”、建设“五个吕梁”战略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深化落实检察工作理念,强化法律监督能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更实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吕梁“十四五”转型出雏型开好局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以更强自觉落实党的领导。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完善贯彻执行党委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新时代司法检察理念,把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让业务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切实筑牢政治忠诚。

二是以更高站位服务发展大局。围绕全市“十四五”转型出雏型,全力服务保障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建设创新吕梁,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检察办案机制,积极营造鼓励创新、支持改革、宽容失误的司法环境。聚焦建设绿色吕梁,全面推开“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探索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机制,服务黄河流域生态高标准保护示范区建设。聚焦建设开放吕梁,建立服务保障重点项目、重大工程检察服务机制,营造更加公平合理、包容普惠的转型综改营商环境。聚焦建设法治吕梁,巩固深化“三零”创建成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聚焦建设幸福吕梁,在办案中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三是以更深情怀践行司法为民。开展社会治安、经济民生、农业农村三大领域违法犯罪和突出问题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涉疫犯罪,积极参与“断卡”行动,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违法犯罪。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全面推开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支持起诉力度,全面提升司法救助覆盖面。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全面推开赡养类公益诉讼,推动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落实落地。推行司法办案、风险评估、矛盾化解同步推进机制,全力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

四是以更新理念深耕法律监督。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努力做到打击犯罪同保障人权、追求效率同司法公正有机统一。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精准监督,重点纠正有案不立、违法立案、违法裁判执行、违法减刑假释等严重违法行为。全面推开对看守所巡回检察,探索开展对社区矫正机构巡回检察。依法行使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权。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对虚假诉讼的监督力度,以“同案不同判”为重点加强类案监督。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力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五是以更严要求加强队伍建设。深化科学管理,以业绩考评为抓手,构建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业务管理体系,落实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强化科技强检支撑,推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夯实基层建设,建立目标管理制度,强化分级分类指导,深化联系帮扶机制,不断提高基层检察院建设水平。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全面整治顽瘴痼疾,促进检察机关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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