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雪中行走的天平
2023/5/9 来源:不详
12月的中阳县迎来了入冬以来最冷的一天,雪花飞舞,寒气袭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们却早早地踏上了离县城25公里的之外的乡村道路。坡陡路滑,他们扛着国徽,深一脚、浅一脚地朝着只见雪不见人的被告家走去。
被告人因无证驾驶微型货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重伤二级。被告人取保候审期间受伤骨折。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王志立了解到,事故发生后,被害人的救济权不能得到实现,被害人限于维持生计困境。在被告身体受伤,参加庭审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如何让被害人及其家属渡过生活难关,快速摆脱犯罪行为带来的负面影响,成为摆在法官王志立面前的难题。
谈到克服困难如期开庭,决定把法庭设在被告家的决定,王志立法官说出了自己的感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是一句空话,不是一个代名词,更不是一座海市蜃楼,而是要求我们每一个法院人认真地对待每一个当事人,公正地处理每一起案件,用满分的真诚和热心去履行自己的职责。它体现在本职工作中就是“司法为民”。把“公正”与“为民”有机统一起来,把工作标准上的“案结”与实践中的“事了”有机统一起来,做到快立快审快执,这就是司法为民。
庭审现场虽然没有威严的审判台,但庭审的庄重性、法律的严肃性并未打折扣。旁听群众对这样接地气的审判方式既新奇又叹服。
敲黑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六条规定,因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中止审理超过六个月,被告人仍无法出庭,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申请或者同意恢复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以在被告人不出庭的情况下缺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
本可以选择缺席审理的案件,但为了更能充分保障被害人的实体权利,让被告人、被害人双方都信服法律,提升法律的公信力、捍卫法律的权威,王志立法官冒着现场开庭突发事件的风险,双方当事人情绪失控的冲突,用法官的担当把法庭设在被告人家中,将庄严的庭审活动以更直观的方式搬进群众当中,用实际行动把维护法律权威与人性化司法结合在一起。
把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理念落实到具体个案中,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就是中阳县法院一直奉行的司法标准!
原标题:《风雪中行走的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