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又一重磅决定7月1日起,禁用
2023/2/8 来源:不详山西这些地区禁用剧毒高毒农药
记者于5月22日获悉,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吕梁山区生态保护和修复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明确将娄烦县纳入吕梁山区范围内。在吕梁山区内经营或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将被重罚,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吕梁山区范围包括:太原市的娄烦县,忻州市的忻府区、原平市、保德县、河曲县、静乐县、岢岚县、宁武县、偏关县、神池县、五寨县,吕梁市的离石区、方山县、交城县、交口县、临县、柳林县、石楼县、兴县、岚县、中阳县,临汾市的大宁县、汾西县、吉县、蒲县、隰县、乡宁县、永和县。
《决定》规定,在实行禁牧、休牧的范围和期限内放牧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放牧,给予警告,并对牲畜所有者处以每个羊单位十元罚款。
在吕梁山区内经营剧毒、高毒农药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吕梁山区内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使用者为单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用者为个人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决定》将于7月1日起施行。
来源
太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