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无证无牌驾驶摩托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2023/2/2 来源:不详年12月23日11时13分许,高某亮驾驶晋J6**7X鲁RC**7挂货车,沿省道由南向北行驶至53KM+M处(中阳县枝柯镇马家峪村)附近岔路口左转时,其车身左中侧与同向驶来的由朱某祥醉酒后无证驾驶的无牌二轮摩托车碰撞,致朱某祥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鉴定,朱某祥血液内乙醇含量为89.43mg/ml,摩托车驾驶人朱某祥醉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
目前,该案现已移送审查,依法起诉。
吕梁交警提示:交通事故中,不少肇事者盲目自信总以为自己酒量大、车技好,不会出事,殊不知,任何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可能酿发悲剧!为了您的家庭幸福,为了社会的安宁,请文明驾驶,拒绝酒驾,切勿以身试法。切记!切记!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