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发挥监督职能支持检察公益
2022/8/5 来源:不详链接
公益诉讼,是指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简而言之,就是出现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时,由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活动。公益诉讼涉及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维护的是老百姓的身边事。相较传统诉讼,公益诉讼更强调公共利益,瞄准的是公众最关心的议题。从年正式确立以来,公益诉讼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不断显现,发挥了检察机关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彰显着浓浓的为民情怀。
年8月至年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7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3件),其中,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件,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16件,其他领域案件件。立案数和检察建议整改率均居全省第二。
位于文水县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梵安寺千年古塔换了新颜、吕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青塘粽子”得以安全生产、岚县岚河水严重污染得到修复、石楼县全县畜禽养殖场实现畜牧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年7月,公益诉讼工作在检察机关全面实施以来,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推动下,全市检察机关把维护公共利益作为检察监督新的发力点,着力构建公益诉讼大格局,依法履职,紧盯损害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强化宣传,凝聚公益保护共识
“万事开头难”。公益诉讼检察作为一项全新聚能,全市检察机关完全是从零起步,摸着石头过河,但我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已经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
年8月至年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7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3件),其中,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件,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16件,其他领域案件件。立案数和检察建议整改率均居全省第二。岚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岚县水利局未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成为山西唯一入选最高法年《关于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开展了4年多的时间,很多老百姓对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还不是很熟悉。”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时,有代表建议,要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扩大社会公众对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知晓度、参与度。一个月后,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紧接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卫民专程带队深入石楼、汾阳等6县(市、区)就《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了跟踪调研,调研团进机关,赴老区,到企业,下矿山,边走边看边听边研讨,针对各类问题,提出新的意见和要求。
针对《审议意见》中“在营造支持公益诉讼浓厚氛围上持续发力”这一建议,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推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重要监督措施,多措并举深化对公益诉讼工作职能的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公益保护的良好氛围。一年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主动向同级党委、人大报告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20余次。依托门户网站、